特殊防卫超级管理员1个月前发布关注私信06304 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 注意: 1、适用特殊防卫的前提条件是 a.暴力犯罪(如采用非暴力的方式实施上述前提犯罪,则不行)。 b.这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。(例如,采用轻微的胁迫方式实施的抢劫行为,对此便不宜认为可以成立特殊防卫,只能适用一般防卫的规定) ©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,未经允许请勿转载。THE END法律文书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304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
暂无评论内容